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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拘捕都不成立,怎么可能会重判10年? |
| 送交者: Groundhog 2008年5月06日09:53:24 于 [卑诗华人社区]http://www.bbsland.com |
| 回 答: 陈默被判10年监禁 由 米国法官 于 2008年5月06日09:36:29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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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首尔东部法院2日对陈某进行审查,并用将近6个小时的时间对整个事件过程进行审核之后,最终驳回了拘留令申请。法院认为,被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而且警方已确保了视频等证据,没有销毁证据的危险。再者被告目前住在学校宿舍,无逃跑之虑。警方主张的庇护同伙嫌疑,不能成为拘留的理由。” 上面是比较确切的消息,连拘捕都不成立,怎么可能会重判10年?? 而且看那上面写的东西,实在是个很冲动的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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