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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台还是不明白我的批评。

送交者: 定理 2008年6月13日15:34:39 于 [茗香茶语]http://www.bbsland.com
回 答: 辩论得有共同认可的大前提 由 公民行者 于 2008年6月13日14:25:38:

 

批判的原意指的是critique, 用法如郭某人年青时的《十批判书》,跟你们的文革语言不同。(这在我前一篇文‘逐点批判问题多’里已讲清。不想每次都罗索。想不到文革语言流毒至今。)

请注意我驳你的帖里说的,是你单纯靠堆砌成语来充当论证,而不是指责你在论证中堆砌了成语。既然用中文,成语难免,我虽然也用了成语,但还是讲了有实质内容的东西,包括杨文中所用的事例的错误,以及他的把小说降格为政治宣言。而你是光堆砌成语而没有说到实质内容。所以你在上面这帖里指出我用了的成语,与我们的辩论不相关。

杨认为他的信仰是“普世价值”,福音派的基督徒认为他们的信仰是“普世价值”。两者都把自己的信仰当成“普世价值”,这二者的相似之处,明摆在那,我原帖无非是指出了这一事实,没有甚么“横加”的。

辩论确是需要有一个大前提,但这大前提,并不是你所说的我非得先同意你的“普世价值”,或者你得先认同我的多元观点。这大前提,是双方尽量用准确的语言。你说了几遍‘杨恒均的主旨是说狭隘的民族主义于国不利’,但到现在都还没有定义‘狭隘的民族主义’是甚么意思,尽管我已经问过了你。

你在说了一大堆之后,用一招‘如果对我的...普世价值根本不认同的话...则实无必要讨论下去’来高挂免战牌,这种撤退的方式不光彩。其实大家都忙,要辩论下去,是无可无不可的,何必心虚要预设个条件来下台阶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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